校区整合改造工程招标信息
我院校区整合改造工程,现公开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的施工资质(含三级);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投标人应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请有意参加单位于 2009年7月19日前携带相关资质来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吴老师 0513-81050081
蔡老师 0513-81050015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二○○九年七月十二日
校区整合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编号:
招0902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校区整合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
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南通纺院内。
3、施工时间:
2008年7月20日—2008年8月31日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组织的下列两标段的工程改造项目:
(1)一标段:
艺术系三层整体装潢改造工程;
(2)二标段:
实训楼机电系专有教室装潢改造工程、南通大学文峰校区纺织楼堪培门学院专有教室装潢改造工程。
2、报名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的施工资质(含三级);
(2)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
(3)中标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管理,必须实际现场指挥施工(每天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小时)。
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4、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我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并缴付了投标保证金,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说明:
(1)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等资料是否齐全,如有漏缺,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2)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3)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达格式。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
2、招标内容的具体说明
(1)报价说明:
①报价时需有详细的预算,凡是在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明确表述的工作内容均应考虑到报价当中,并充分了解各项材料的市场行情,报价中必须考虑所有工程材料费、施工费、脚手费、税费等各方面的费用。
②本工程竣工时工程量若无改变则决算时投标价不作调整,若工程量发生改变,需由院方出具的变更通知方可实施,并且以我院后勤处出具的签证单为工程量依据。
(2)施工说明:
①分标段报价;
②按我院出具的施工图纸为报价依据,施工图纸为本招标文件的附件。
③第一教学楼艺术系教室改造项目:
A将涉及到的教室进行乳胶漆粉刷;
B地面铺设强化地板;
C将图示的隔墙全部改成钢化玻璃隔墙;
D拆除所有木门,将木门换成钢化玻璃门;
E对所涉及到的教室的原有控制箱、插座及管线的拆除,电气布线安装具体方案参照电气图纸及电气改造说明;
F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出校;
④实训楼机电系教室改造项目:
A将涉及到的教室及公共走廊进行乳胶漆粉刷;
B将图示隔墙改造成半玻隔墙;
C根据要求配置配电线路;
D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出校;
⑤通大文峰校区纺织楼堪培门学院教室改造项目:
A将涉及到的教室及公共走廊进行乳胶漆粉刷;
B将地面进行改造铺设强化地板;
C407改造成语音室,安装抗静电地板及矿棉吸音板吊顶;
D拆除所有木门,将木门换成防盗门;
E对所涉及到的教室的原有控制箱、插座及管线的拆除,电气布线安装具体方案参照电气图纸及电气改造说明;
F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出校;
(3)工程结算方式:
本工程的工程款由我院与中标单位直接结算,付款方式如下:
合同签定后、主要材料进场付中标价的30%,中标单位即组织施工,工程验收合格后付6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交决算审计材料(决算审计材料一式三份),本工程质保期三年,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到场免费维修,使用满一年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退还。
(4)本工程必须的竣工验收日期为2009年8月31日,工期每拖延一天,中标单位向建设方交纳1000元/天的工期违约金。
四、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必需打印后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2)投标保证金10000元,资料费200元(不退),投标人若无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正常履约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3)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文件中应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应有以下承诺:
工期承诺、质量承诺、维修服务承诺。凡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要求及承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4)投标人应把投标文件投入投标袋,投标袋必须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印章。
(5)投标人请于2009年7月20日下午3:
00前把标书送到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6)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吴老师 0513-81050081
蔡老师 0513-81050015
五、评标办法:
学院评标小组根据有效报价的数量进行评标:
(1)有效报价数量为三家,则综合评定合理最低价作为中标价;
(2)有效报价数量大于三家,则综合评定合理次低价作为中标价。
每家投标单位均须投报两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根据报价,一家投标单位的两个标段报价均为中标报价,则由投标单位选择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施工,另一个标段由后续投标单位为该标段的递补中标候选单位。
六、以上招标说明的解释权属于南通纺院招标小组。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